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是反映一定时期内城乡居民所购买的生活消费品价格和服务项目价格变动趋势和程度的相对数,是对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和农村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进行综合汇总计算的结果。通常用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来表示。同比就是今年某月的数据与上年同月的数据相比较。
从国家统计局莆田调查队获悉,上半年,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同比上涨1.7%,涨幅比全省平均水平低0.3个百分点,总体运行较为平稳。
数据显示,与居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衣着、交通、居住等八大类价格呈“四升四降”。价格上涨的四类是:食品、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居住;价格下降的四类是:烟酒、衣着、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交通和通信。
据悉,促使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变动因素多样。其中,食品价格上涨仍然是推动CPI上涨的主要因素。上半年,我市食品类价格同比上涨3.2%,拉动价格总水平上涨1.0个百分点。在调查的16个食品类别中,有14个类别价格出现不同程度的上涨,其中涨幅较大的有粮食、油脂、蛋、水产品、菜、干鲜瓜果等。
据介绍,上半年,我市低温阴雨天气较多,特别是3-4月份受倒春寒影响,低温阴雨天气持续,导致鲜菜和鲜瓜果生长周期延长,产量减少。到了5月上中旬,又遇持续阵雨天气,促使6月份鲜菜价格出现明显反弹,造成上半年鲜菜、鲜瓜果价格比上年同期明显上涨。此外,生产成本上涨、政策调整因素等也都对CPI变动产生影响。